第83章 警方通告需研究-《涉外律师赵慕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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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哈…”

    人们合时宜的笑起来。

    宋律师有些不好意思,但马上就反应过来:“顾律师,这话你接了,好歹你跟我喝一杯。不然我不答应。”

    Frank也不推让,拿起酒杯就站起来。

    赵慕慈也站起来,拿起茶杯说道:“宋律师,我以茶代酒,敬您一杯。”

    三人喝了,大家又高高兴兴聊下去。

    吃完饭,大家散去,各自忙活。Frank跟方律师去找骗子家属及律师聊,赵慕慈在证据中找些灵感,跟4A公司法务部再做些沟通。

    于是大家分头行动。赵慕慈带来的文件卷宗都放在酒店,索性打车回了酒店,在房间里研究起案子来。

    警方发布的关于潮乐公司报案的通报信息如下:

    “近日,我局接成都潮乐肉酱有限公司报案称:有不法人员冒充该公司名义与上海市幻彩广告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导致被幻彩公司起诉。经初步查明,系犯罪嫌疑人张某(男,37岁),王某(女,45岁),李某(女,29岁)伪造潮乐公司印章,冒充该公司市场部工作人员,与幻彩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目的是获取幻彩公司在推广活动中赠送的游戏装备,之后通过互联网倒卖非法获取经济利益。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虽然警方发出了这样的通报,并且因为其国家机关的身份使得该通报颇具威信力,在关注本次案件的公众中产生戏剧般的反转效果。但从律师角度来看,即便是警方侦查完毕,也还有检察院的审查起诉,以确认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之后更有法院庭审之后,才能做出判决。

    因此在赵慕慈严重,这样一份说明性质的通报,并非是对案件的盖棺定论,而是一种来自国家机关的信息和证据,很有必要研究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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