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静极生动平常心-《涉外律师赵慕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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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有情人,做快乐事。”赵慕慈咀嚼几遍,想到肖远那双含了情意的眼,不由得嘴角泛起笑意。

    如果能这样随性洒脱,那该多好。说到底,赵慕慈总觉得她做不到。

    她感到自己身上似乎背了好多责任和义务,要结婚,要生孩子,要买房子,要成功,要苗条,要漂亮……以此满足社会的评判,也满足父母的期待和要求。

    这些责任和义务占据了她所有的注意力和能力,也禁锢了她,令她无法去做所谓的“快乐事。”

    可是她内心真正期待的,她孜孜以求的,不就是快乐吗?不就是幸福吗?现在有情人在等待她的回应,她却在这里退缩犹豫,担心不能满足各方的评判,期待和要求。

    这是她一贯的路径依赖:Do good, and there is good for you(表现好,自己也会得来好)。从学校起持续到成年时期的好学生思维,使她下意识的选择给出各种标准答案,以便能够得到好评,肯定和赞赏。

    这种思维贯穿到她生活的方方面面,哪怕是在冷暖自知的情感生活领域也不能避免。

    其实想想,社会评价和父母的管控触及到一个人的各个方面,赵慕慈以“交卷子”的心态去应对,也是一种自然的反应。问题在于,标准答案是在满足别人的期待,“快乐事”才是为自己。

    于是,赵慕慈又陷入了另一个思想漩涡之中:人该为自己活着,还是为别人活着?

    沈浩言曾经跟她讲过这样一句话:“只要我们在一起,哪怕我往后一生都只为一人而活,我也愿意。”这话她记了很多年,也感动了很多年。这是爱的献身啊。

    然而此刻,再想起来,却不由得产生了很多疑问:沈浩言到底该为谁活着?

    十天的静坐修习中,赵慕慈时而精进专注观察,时而思维如野马般脱缰不羁,时而颇有感悟,时而迷茫无解。不觉间就到了第七天。

    课程第四天开始,老师提出新的要求,选择自己舒服的姿势坐定,能不动就不动,实在忍不住不动,就尽量少动。

    赵慕慈一向是能坐的住的。身为非诉律师,需要完成大量的paper work,“定臀神功”应属一项基本功。听了老师的话,她遵照执行,没用多久就可以静坐一小时甚至更久,不换姿势。

    第七天这天下午,赵慕慈正在闭眼静坐,忽然觉得身体内部空荡荡的,一无所凭。仔细体会,好似腰腹内部有一个什么东西在前冲后荡,是一种从未有过的体验。

    赵慕慈感到新奇,便留意体会这种运动。脑中无意想了想左右,那东西竟然一下子改变方向,左右荡起来。

    赵慕慈更惊奇了,不由得心中想了一个停,运动居然就停了,一时腹中空空荡荡,好似什么都没发生过一般。

    赵慕慈愣了愣,想起课程教导的“平常心”,便不以为怪,继续静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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