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5章 法院即将宣判!案子尘埃落定!-《让你当律师,你把法官送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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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晓茹在明知道和别人敲诈勒索了钱财,直接选择放弃了自己的债权,无偿转让财产,并且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这些都是犯法的。”

    “所以,这些财产都可以进行撤销。”

    “王晓茹取了七十万现金,这些钱去了哪里先不说。”

    “王晓茹的名下正好有一套房子,房子以免费赠与的形式过户给了她的弟弟,这种在《民法典》第三百五十八条上有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也就是说,王晓茹私自转移财产的行为,是可以被撤销的。”

    “王晓茹把所有的钱换成了现金,也是可以撤销的。”

    “审判长,我的陈述完毕。”

    顾晨说完了。

    说白了,这个案子里面,王晓茹不管怎么转移资产都是没用的。

    因为转移资产无效。

    如果说王晓茹名下一套房子都没有,恶意转移资产拒不给钱的话,法院也真没办法。

    就算是明知道王晓茹把钱给了她父母

    可是这些钱都是现金。

    谁知道现金藏在哪里?

    法院也不可能直接去王晓茹父母的家里面去调查.

    可王晓茹名下正好是有一套房产的,这套房产的市场价值在150万。

    哪怕法院低价拍卖了,卖个一百多万还是没啥问题的。

    到时候,法院可以拿着这笔钱来偿还。

    听到顾晨这么说,王晓茹说道:“撤销?凭什么撤销?你们没这个资格!我的房子已经给了我弟弟了,他是我的亲生弟弟,我给他房子也没有问题吧?你们不要多管闲事啊,难道我就不能直接送给我弟弟房产吗?这是什么道理?”

    王晓茹说道:“反正我不管,撤销我是不接受的,这个房子已经是我弟弟的婚房了,你们谁都不能动我弟弟的婚房,我看谁敢拍卖!拍卖了我就上去堵门!!”

    王晓茹还在胡搅蛮缠。

    这个时候,审判长申佳瑞开口道:“现在宣布,休庭一个小时,一个小时后重新开庭!”

    申佳瑞看都没有看王晓茹一眼。

    王晓茹没有还钱,那就不存在谅解书的问题。

    那之前王晓茹做的所有事情,法院这边就可以依法判决了。

    现在休庭一个小时,就是法院这边要修改一下判决的文案了.

    然后最后再商量一下,这个案子就可以判了!

    申佳瑞摇了摇头。

    本来或许王晓茹是不用坐牢的,只要她按时还钱,得到受害人的谅解,那这个案子定性也不会那么严重。

    可是现在王晓茹胡搅蛮缠,拒不还钱

    那这个案子的定性就很严重了!

    一个小时之后,马上就要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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